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全面提升认证认可法制化水平 为建设质量强国发挥基础保障作用
信息来源:    发稿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01 13:55:37   查看

 

——纪念《认证认可条例》颁布施行十周年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 孙大伟
2003年9月3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自同年11月1日起施行。《认证认可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立了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各项基本制度,标志着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全面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成为中国特色认证认可事业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星转斗移,春华秋实。《认证认可条例》施行至今已整整10年。10年来,在《认证认可条例》的有力保障和推动下,我国认证认可事业蓬勃发展。认证认可这一“舶来品”,沐浴着中国改革开放春风,植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片沃土,迅速开花结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10年跋涉,足履历历;10年耕耘,硕果累累。 
  《认证认可条例》施行10年来,我国认证认可法规体系逐步健全,全面推进了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认证认可是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为推动我国质量事业进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发挥了日益显著的作用。随着我国质量立法步伐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逐步完善,认证认可领域的法制建设逐渐驶入“快车道”。2001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成立,履行国务院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掀开了我国认证认可事业发展的崭新篇章。在国务院法制工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构建中国特色质检法律法规体系的总体布局,制定一部全面覆盖认证认可领域、适应认证认可新型管理体制和发展需要的单行行政法规,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2002年,国务院法制办会同质检总局、认监委在原《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启动了《认证认可条例》的立法工作,并纳入当年《国务院立法计划》。经过多轮研究协商、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认证认可条例》在各方瞩目下顺利颁布施行,成为我国加入WTO后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制定的一部重要法规。 
  《认证认可条例》确立了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基本法律制度,为各类认证认可制度的设定和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上位法依据。10年来,以《条例》为核心,构建了与涉及认证认可工作的18部法律、17部行政法规相协调,以16件部门规章、32件规范性文件为主体的中国特色认证认可法规体系,认证认可工作各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适应了国家对认证认可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和规范发展的需要,推动了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全面与国际接轨,大大提升了我国认证认可法制化水平,不仅为我国认证认可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而且对国际认证认可制度的发展也产生了深远影响。(下转3版) 
  《认证认可条例》确立了我国开展认证认可工作的基本原则、方针和行为规范,建立了各项认证认可工作制度。依据《条例》,各项认证认可制度迅速健全并广泛应用,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需求。截至2013年9月底,我国共颁发各类认证证书116.6万余张,获证组织44.2万余家,认可各类合格评定机构6192家,颁发证书和获证组织数量连续10年位居世界第一,成为国际影响日益增强的认证认可大国。 
  依据《认证认可条例》,建立了“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认证认可监管体系,各级认证认可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规范了认证认可活动,认证认可的有效性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认证认可条例》施行的10年,为认证认可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根基,更推上了登高望远的起点。党的十八大开创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代。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实现质量强国梦,质量工作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认证认可工作面临大有作为的有利形势。 
              
上一篇武汉市汉阳区质监局“送标准进园区”成效显著 下一篇以精神文明建设促质监事业发展
最后更新
热门点击
  1.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和中国人保财险公司签署战
  2. 世界标准日暨全国标准开放服务日活动在京举
  3. 第29届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委员会年会召
  4. 第六个世界认可日主题活动在京举办
  5. 我国LED出口产业面临新一轮冲击
  6. 黑龙江引入ISO 用标准化保证管理质量
  7. 荣成检验检疫局力推企业第三方认证
  8. 欧洲标准研究中心落户深圳
  9. 以精神文明建设促质监事业发展
  10. 我国主导制定的绿色ICT国际标准发布
  友情链接
北京大陆航星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国家认可委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大洋洲认可委员会中欧标准化学院航星国际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