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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首评政府质量奖 奖金百万
信息来源:    发稿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18 10:23:18   查看

    本站综合消息:作为中西部首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成都将拥有自己的政府质量奖。经成都市委、市政府批准,昨日起,成都市正式启动首届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凡是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只要同时满足拥有自主品牌、技术,近3年来无重大质量、环保事故等条件即可申报。

  每两年评一次 奖金100万元

  据了解,市政府质量奖是成都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由市政府批准并给予奖励。市政府质量奖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奖励企业或组织数量不超过6家,对每家获奖企业或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据成都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政府质量奖是对获奖企业或组织在质量管理方面的一种肯定,企业或组织获奖后有义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宣传、推广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带动全市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登记注册5年以上企业可申报

  据成都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标准体系、计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运行有效;建立并已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等模式,具有显著的质量效益和突出的社会贡献。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无制假售假行为,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环保、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税收等法律、法规规定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8月20日前可免费申报

  申报时间为7月10日~8月20日,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整个评审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或组织可登录www.zjj.chengdu.gov.cn下载申报表格。2015年1月,市政府将公开表彰首届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

  市政府质量奖证书有效期为4年。在有效期内,获奖企业对外宣传时应注明获奖年度,但不得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获奖称号。

  成都商报记者 张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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